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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益結業,焚書滅版! 雲海,天航的怒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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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博益結業,焚書滅版! 雲海,天航的怒語!~‏

博益結業,焚書滅版! 雲海,天航的怒語!~‏ E-mail 此主題給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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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4號的雲海blog和一位曾是博益的作者證實,南華早報集團已經決定結束博益和旗下的出版社
聽說他們並決定銷毀全部作品和不讓作者贖回他們的作品版權。

以下將會是雲海blog的一部份內文:

我是在昨天知道消息,今天博益出版社正式向我們作者交待。我很氣憤,也很不甘,因為星期二對完稿,原定明天落廠印的<末日茵陳>,泡湯了!其實也不關出版社事,這是母公司南華早報集團決定的!再次見證一次,香港作為以經濟掛帥,市場主導的世界,對小眾的讀書人、買書人及作者,又一次被出賣。也是被大多數的香港人出賣。
出版業雖然在香港細小,但也有小部份讀者的支持﹔也有不少作者以相對少收入,從事寫作﹔也有不少出版社員工以相對少收入,為香港文壇出一分力!加上博益在這幾年沒有賠錢,相反年年賺錢,為何南早要這樣做呢?!可能它認為出版業賺得不夠多吧?可能為了被人收購的下策?不能連出版社賣嗎?26年的出版名牌,一朝毀於南早手上。(當然亦毀於香港人手上。)

http://wanhoi.mysinablog.com/index.php?op=ViewArticle&articleId=980568

連香港其中一間最大型的出版社也如此了,我想香港的作家還有甚麼保證可言?現在連其作品版權若果也是不能讓作者贖回的話,我想不到任何一句話可以再說下去。

p.s:博益所有員工是有新年前不用再上班,真是一間好公司

原文天航:

    博益結業,焚書滅版
  

作者需要所有讀者的聲援


謹致 天下有心人:

雖然自知沒有資格代表其他作者說話,但我天航願意以個人名義向大家跪求,
懇請大家出一份力,來幫我們這些作者發出怒吼的聲音!

佳節前夕,發生了香港文化史上的大悲劇── 博益出版社要「停止運作」了。
一本堂是博益出版社的屬下機構,所以也無法倖免。
根據可靠的情報來源,商方竟以「豈有此理」的方法處理這件事:
「市面上所有博益、一本堂書籍,將於三月尾將停止銷售、收回並銷毀,以後也不會出版。
    而出版社亦不會讓作者取回所有簽約作品的版權。」

換句話說,所有作者在博益和一本堂出版的書籍都會變成歷史,
而大家永遠再也無法買到那些曾經爍爍生輝的著作!

我的損失算輕了,就是亞米巴系列的五本書和運動短襪系列將會完全絕版,
亦幸好有自資經營的出版社,日後至少有穩定的收入來源。
但其他作者可是放了好幾年...... 甚至是接近十年的心血在博益!
如大家除看我的書以外,還有看其他一本堂作者的書,
現在是時候去信聲援 你所支持的作者 !(或許你的朋友有看別的作者的書,要立刻通知他們。)
一點鼓勵說話安慰說話也好,作者現在真的很需要大家的聲援!(我暫時不需要關心,請先關心其他作者吧!)

我們是文人,在商業主義掛帥的香港不被重視的一伙人。
沒錢賺的話,商人絕對有權主宰我們的生死。
哪怕要在商人的勢力下低著頭做人,我們也忍著了,只為了繼續拿著筆桿創作。

但商人要剝奪我們的一切了,剝奪我們耗掉幾年光陰在稿紙上熬夜寫出的作品。

我們曾經寫過的小說,真的要就此在世上消失嗎?
版權法是為了保護我們,還是為了保護出版社的利益?

如果大家能看畢我這段字,只是發出一聲感慨,然後關掉瀏覽器,當作甚麼事也沒發生過......
那我會為你鼓掌,但我會在背後以怨恨的目光瞪著你,
因為你果然是個寡情薄義自私自利的純正冷血統香港人。

我們作者現在需要的不是賠償了,我們只想拿回我們的作品。

這件事沒有更多人為我們出聲的話,商人就可以暗暗地將我們「宰殺掉」。

我們平時寫作,所賺的錢真的比會計部文員更低,看著我們被商人欺負,你們能視若無睹嗎?

所以,我懇求天下有心人為我們這些作者做一些事:

1. 想盡辦法將這件事傳出去,在你經常去的論壇 或新聞機構的網頁 留言!總之讓香港市民知道這件事!

2. 在你的網誌寫文章,以「博益結業」為題或作TAG;

3. 去信聲援你所支持的作者,呼籲你的朋友加入聲援行列。


我是有點激動,但此事 事關重大,一秒也不能延遲,天航為此可向各讀者下跪。

我們作者現在真的很需要一團跟我們站在同一陣線的朋友!

除非,你們想我們永遠消失。

本人在此祈願。謝謝。

天航怒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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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冇錢賺結業唔算賤,但人地d心血作品都唔比番人就真是賤人都不如
幫你推一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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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係連牛仔都冇埋!?

[ 本帖最後由 onion_onion 於 2008-1-28 12:55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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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哀求  學會爭取  若是如此   終有所得

1.對無視別人說的話,批評有否道理,盲目對作品支持.
2.道理說不過人就訴諸暴力(語言暴力).
3.將口頭禪:唔鍾意咪唔好睇囉~掛在口邊的人
4.將所有無論好壞的批評,皆視為亂罵者

符合以上任何兩點者,我都絕對不會吝嗇死忠兩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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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要這樣呢?你結業你的事,人家的心血結精,你就是有版權但都沒有理由將之銷毀就實在無道理。你不要可以先向原作者或他人有無興趣買版權跟著才銷毀, 真的毫無道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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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媽的!!
呢d商家0既行為簡直係人神共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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咁多年既心血......我由細個睇到大個
咁可以做d乜...先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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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界生病了,霍震霆在哪堙H/文﹕馬家輝
【明報專訊】 2008年1月29日
 「博益」出版集團於仍有利潤的營運狀態下倉皇結業,在商言商,是否一個良好的經營決定,值得港九新界所有開設EMBA課程的大專院校用作討論個案,但這個「傷感情」的商業決策之所以令文化界普遍感到不安,或許因為它暴露了一個存在已久卻一直難以改變的惡性結構﹕文化創作者所佔據的市場位置過於弱勢,每逢遭遇有違文化期待的「不文」對待,例吃大虧,以至毫無招架還手能力。

且看是次事件所涉及的版權爭議。
 「博益」於決定結業或所謂「中止運作」(suspend)後,通知作者,邀其回購書籍,而沒被回購又沒法於4月以前在市場販售的書本,將悉數銷牷A半部不留;尤有甚者,出版社只肯讓作者回購書籍,拒絕讓作者回購版權。
這意味,已簽約並出書的作者他日難望將書再版,也難令著作被放置於書店架上讓讀者購得(因為「博益」合約大多向作者取得了「永久版權」);已簽約而仍未出書的作者則如同中了空寶,必須留待一段漫長日子始能把稿子交由另一間出版社處理面世 (因為「博益」合約通常註明若於交稿後18個月內仍未出版,視為協議失效)。無論情G屬於前者或後者,文化人的感受必勁不良好。

合約之事,一個願打,一個願捱,有何不妥?
 合約條款之妥與不妥,屬於商業和法律問題,有板有眼,馬虎不得,也不應該馬虎,有待法界和商界的專業討論,但一間機構在營運時如何制訂合約、在結業時如何處理合約,則是文化問題,值得所有關注文化的人細心探究,尤其當一間機構以文化出版為業,若於營運時過分霸道、 於結業時過分兇悍,即足反映社會整體「文化生態」之沉淪不振,沒法不令關注文化的人發出幾聲嘆息與憤慨。

「反對生葬香港26年文化」
 「博益」之霸道與兇悍,在於它愛以在國際出版界不常見的「購買永久版權」模式和特長合約失效時限來跟作者商談合約,要求跟作者一紙訂終身,年輕作者在市場資訊匱乏、欠缺專業諮詢支援、信賴企業商譽、急求出書晉身「作家」之列等主客觀因素下,揮筆一簽,甘受束縛,箇中所謂「自願」,想必包含了甚多無可奈何。
 沒錯,簽約之後,作者確實享受到身列「博益作家群」的無形榮譽,也分霑了「博益」行銷網絡的便利,但換了在其他國際城市,即使是同樣具備良好商譽的出版社,即使是同樣願意花錢培養新人和擁有健全流通網絡的出版社,通常亦只以5年或10年的版權時限簽訂作家,極少也極難以終身合約把作者長期困住;至於在作者交稿後,出版社通常亦須在半年至9個月內出書,極少也極難以18個月的「長交吉期」來拖延作者。以「博益」之專業而選擇終身之途,顯然是吃定了創作者的市場弱勢,決意以大欺小、以大誘小、大石壓頂、大山凌天,令作者沒法不自綁手腳。
 但更關鍵的問題是,跟作者簽訂了終身合約之後、 佔盡了作者便宜之後,「博益」倒不見得花費了認真的心力在編書、製書、印書、推書之上,多年以來,它所出的書籍從內容到包裝、從概念到影響,十年不變、廿年不變、幾乎卅年也不變,高低雅俗倒先不論,令人最感氣餒的是它在出版格局上的溫吞自限,完全浪費了以大企業作為營運後盾的市場優勢,沒能替香港社會開創或提升半點像樣的文化氣魄。
 自「博益」宣布行將「銷書」後,坊間傳聞有政治團體醞釀到洋報社門前抗議,口號是「反對生葬香港26年文化」云云。此事若真,倒令人感受矛盾,因為如果把博益20多年來所出版的各式袋裝書內容簡化等同為「26年香港文化」,那麼,「香港文化」的形態與深度也確使人懷疑並悲哀;反而,博益20多年來在對待作者態度上的霸道,尤其在結業處理上的兇悍,或許才算展現了「香港文化」的某個不堪側影,那就是,有風駛盡捸B得勢不饒人、佔了優勢不做事、以文化利潤為業卻以銷狺憭け眺~;簡言之,就是「中環價值」的最劣質落實。
 若把討論焦點拉闊到博益結業以外,必可發現香港出版界可議之處尚多,犖犖大者包括版稅計算方式的糊塗與混亂(不同出版社有不同的計算方式,但皆以壓低作者所得為大前提)、版稅結算制度的欠缺與不全(請問一下你身邊的「作家」朋友,他們是否至少有七成人從沒收過版稅、也根本不知道如何跟出版社核算版稅真偽?)、批發流通系統的壟斷與封閉(「次文化堂」的主事者不是經常出版了論政諷政之書而沒法在大型連鎖書店出售嗎?你能夠在大書店買到那本《屎片醫生回憶錄》嗎?)、編輯工作者的自我審查(不妨問一下尊子,他的論政諷政漫畫在結集出書時有沒有受到刪減或迴避?)……箇中種種,有些屬於文化氣候問題,必須經由長期的教育薰陶始能改善,然而,有許多卻屬於出版行業的制度建立和法例規管問題,若掌權者、主事者能有遠見、能有大見、能有定見,一手推動,一手策劃,必可收立竿見影之功,但情G顯然是,香港人既愛說「在商只言商!」和「中環價值萬歲!」,誰又會多管此等文化閒事呢?

立法會功能組別議員有何功能?
 喔,且慢,其實應該是有人有責任去管的。記不記得我們在立法會內仍有一位功能組別議員叫做霍震霆?記不記得他的功能組別叫做「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對於博益之悍然銷書而置其他可能性於不顧 (例如捐書贈書作公共文化用途),對於文化出版界多年來的荒唐和失格的運作制度,你可曾聽見霍議員說過半句話、表過半點態?是次醞釀抗議博益的文化人似乎只找了梁家傑、單仲偕、劉慧卿等人幫忙,不知道是否完全忘記了霍先生的存在?抑或找過了,只是他毫不理睬?
 本來,一間出版社就只是一間出版社,但一間出版社如何自我了斷,確足牽動一個社會的「文化神經」。不管內容層次高低,那畢竟是書籍,那畢竟是創作心得,那畢竟是精神產物,請小心輕放,please。
--馬家輝 資深傳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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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作者好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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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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慘無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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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怪得香港d漫畫小說永遠都唔出名
就係比d咁既人害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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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F??? 銷毀全部作品和不讓作者贖回他們的作品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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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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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商人係咪弱智架........呢d係咪叫"死都要攬住人地一齊死,點都唔肯益人"?

唔知可以點樣聲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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